栾川县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

社会热点2022-09-29 03:24:53未知

  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旅游专班关于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

  各乡镇(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逐步恢复生活秩序有关工作要求,县旅游专班报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从2022年2月15日起,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场馆逐步有序恢复开放。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共文化场所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强对群众进出场馆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种疫苗,持有开馆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未到过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未接触过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来栾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订版)要求,严格落实预约登记、戴口罩、“一米线”、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实名登记等措施。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行程码上显示星号)暂不接待;体温异常人员、不佩戴口罩人员、红码或黄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三、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实行预约、限流、错峰,在入口处设置1米线,室内接待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防人员聚集扎。

  四、恢复开放的图书馆、城市书房、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场所要确保室内场所有效通风换气,按时做好服务场所内公共区域、公用设施设备、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旅游专班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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