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
征收涧西区天津路街道符家屯社区集体土地0.929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至符家屯村用地,西至符家屯村用地,南至大唐洛阳热电厂,北至符家屯村用地、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拟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征收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南村社区集体土地0.8106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至洛阳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南村用地,南至洛阳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锦达置业有限公司,北至南村用地,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
征收涧西区湖北路街道唐村社区集体土地0.2164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唐村居民点、西至唐村居民点、南至唐村村界、北至唐村村界,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
征收涧西区南昌路街道王府庄社区集体土地3.9658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至王府庄村居民点、西至王府庄村居民点、南至王府庄村居民点、北至王府庄村居民点,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
征收涧西区珠江路街道兴隆寨社区集体土地1.0353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至洛阳嘉禾置业有限公司,西至兴隆寨村城市用地,南至兴隆寨村城市用地,北至洛阳尚锦置业有限公司,拟作为教育设施用地。
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孙旗屯社区集体土地0.2028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四至范围:地块一:东至孙旗屯村居民点、西至孙旗屯村居民点、南至孙旗屯村居民点、北至孙旗屯村居民点。地块二:东至孙旗屯村居民点、西至孙旗屯村居民点、南至孙旗屯村居民点、北至孙旗屯村村界。地块三:东至孙旗屯村居民点、西至孙旗屯村居民点、南至孙旗屯村村界、北至孙旗屯村村界。以上三个地块全部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