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衡山路北延(机场西路-红山路)建设工程
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1〕25号
根据洛阳市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张岭社区集体土地8.073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6.7814公顷、园地1.067公顷、其他农用地0.2248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张岭社区耕地、园地,西至张岭社区耕地、园地,南至洛阳工业园区国有土地,北至孟津区地界。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张岭社区集体土地8.073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6.7814公顷、园地1.067公顷、其他农用地0.2248公顷。
西工区政府拟组织红山街道办事处、西工区住建局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区信访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和红山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