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南宫市市场监督局已于7月28日下达《餐饮单位立即停止集体聚餐活动的通知》,为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邢台市及我市防领办有关政策,现再次将疫情期间严禁开展群众性集聚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单位禁止举办一切群体性就餐活动(婚宴、大型聚会等)。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顾客戴口罩进入、测温登记、扫健康码和场所码、一米线、通风消毒、从业人员戴口罩穿工作服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要严格控制单间开放数量,单间开放数量不得超过单间总量的50%。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注意桌位间距,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提醒顾客缩短就餐时间,做到一客一消毒。
三、推广分餐制,设立公勺公筷,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四、涉及冷链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将冷链食品信息录入“河北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管控,希望各餐饮经营户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全力配合、共同响应、积极支持、互相转告。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欢迎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5222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