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疫情期间有哪些禁止活动

社会热点2022-09-28 16:13:06佚名

  1、各沿街门店一律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店庆、周年庆、节日庆及各类促销活动;

  2、暂停在城区各个户外公共场所进行聚集性广场舞活动,进入广场、公园必须佩戴口罩,扫码、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3、暂时取消城区庙会、集市等一切人员聚集活动。

  4、严禁擅自在广场、公园举行体育比赛等活动;

  5、严禁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店外经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病毒传播风险;

  6、我单位将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对公园、广场、城市公厕、垃圾站、果皮箱进行消毒消杀,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任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开展专项巡查,强化管控,希望广大居民、商户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全力配合、共同响应、积极支持、互相转告。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欢迎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319-7529718

本文标签: ,广场  ,公园  ,公共场所  ,城市道路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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