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清河县疫情防控有哪些具体措施

社会热点2022-09-28 16:04:58未知

  1、全县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停止一切线下教学活动及培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聚集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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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餐饮单位禁止举办一切群体性就餐活动(婚宴、大型聚会等)。严格单间开放数量,单间开放数量不得超过单间总量的50%。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注意桌位间距,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提醒顾客缩短就餐时间,做到一客一消毒。推广分餐制,设立公勺公筷,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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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强化对文旅经营场所管控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暂停开放,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8月9日起,各A级旅游景区、网吧、歌厅(电子游艺)等场所进行停业自查自纠,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视情况确定开放时间。文化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全县文旅场所摸排和督查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整顿。

  4、暂时关闭县图书馆、未成年人图书馆、城市书屋、文化馆

  清河县文化馆8月9日起暂时关闭,线下展览、多功能厅、排练厅、合唱室等功能厅室暂停提供服务,文化馆公众号线上课堂等文化活动正常进行。

  清河县图书馆、未成年人图书馆、城市书屋暂停到馆读者服务和各项线下活动,清河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正常开展。

  5、暂停旅行社及服务网点经营活动

  8月9日起,全县所有旅行社(网点)暂停经营一切旅游业务。所有旅行社暂停组织团体、散客出行,暂停接待任何外来旅行团;旅行社服务网点暂停一切招揽、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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