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宁晋县对城区主要街道开展预防性消杀的通知一览

社会热点2022-09-28 14:02:55佚名

  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城区主要街道开展预防性消杀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自2021年10月21日起,对县城区主要街道开展预防性消毒消杀,现通知如下:

  一、消杀范围:九河大街、平安路、新兴路、和平大街、凤凰路、天宝街、晶龙街、兴宁街、状元路、友谊大街10条街道。

  二、消杀时间:每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23:00-次日02:00。如有政策调整,及时进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请广大市民朋友在消毒消杀期间,提前关闭门窗,避免户外活动,做好科学预防。如不慎将消毒消杀药液溅入眼内或皮肤接触到药液,请及时用大量清水进行15分钟的冲洗或到医疗机构诊治。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药液  ,预防性  ,宁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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