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南宫市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社会热点2022-09-28 10:13:01未知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报

  一、申报对象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注:1962年12月31前出生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丢失的需提供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保存单位公章)、小二寸照片4张、农业银行个人结算账号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相关表格。

  2、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委会初审、乡(镇)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认定表、信息采集表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报人,由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会同同级人武部、村委会和已认定的同乡(镇)、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的人员进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其他特殊事项无法认定的,可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立案调查,结案后经纪检监察部门审理后作出结论。

  办理截止日期:2022年1月15日

  南宫市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认定表

图片来源公众号: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宫市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采表

图片来源公众号: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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