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来返邢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1、自1月9日起,所有市外来返邢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
2、自1月9日起,市域内各交通客运场站卡口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的基础上,要查验来返邢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放行。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统一安排在站内进行现场核酸检测,待完成核酸采集且登记详细信息后方可正常离站。现场核酸采集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3、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各交通场站设置临时核酸采集点,科学划分区域,严密现场组织,严格做好未持核酸阴性证明来返邢人员的核酸采集工作,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
4、市交通检疫组要对各交通场站临时核酸采集点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临时核酸采集点科学规范设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