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邢台清河县确诊病例行程轨迹一览

社会热点2022-09-28 06:39:40佚名

  确诊病例23:

  邱某某,男,53岁,现住清河县油坊镇杜家楼村。

  3月2日,上午11:30左右确诊病例5张某某自驾车载内蒙三个客户去其家中库房购买羊绒原料,逗留大概5分钟,其与确诊病例5张某某简单交谈,验货后不满意未成交,确诊病例5张某某与三个客户直接离开;中午其与妻子一起吃饭,午饭后13:30独自驾车去油坊北街邱某珂家中集合,停留30分钟左右,之后与邱某珂家人同车前去山东省夏津县郑保屯村黄某某家吊孝,于16:10左右返回油坊村中,他人下车后,其自驾车于16:30左右返回杜家楼村家中,19:20左右安某某到访,停留大约10分钟左右离开,之后其由于修理梳绒机脚部受伤,20:00左右其与妻子和儿子杜某某一起开车去油坊瑞辉医院(郭氏骨科)进行治疗后回到家中。

  3月3日,8:00左右其妹妹以及其与前妻的儿子、儿媳到家中探望,11:00左右其女儿、女婿、二外甥女到家中探望,12:30左右陆续离开,其未再外出。

  3月4日,上午7:00左右高某某与郭某某在其家大门外和其夫妻二人简单交流后离开,20:30左右由其儿子驾车载其与妻子、孙女一同前往杜家楼村采集点采集核酸后回家,未再外出。

  3月5日,在家中休息未外出。

  3月6日,9:30左右由其妻子推轮椅带其去村中核酸采集点做核酸检测,中途返回,后由医护人员上门为其采集核酸,之后未再外出。

  3月7日,8:00左右接到通知需要集中医学观察后在家未再外出,12:00左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当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3月8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4:

  高某某,女,54岁,现住清河县油坊镇杜家楼村。

  3月2日,上午与其丈夫邱某某(确诊病例23)活动轨迹相同,下午13:20左右其独自步行前往杜楼村商贸街街口采集核酸,之后在家中看孩子未外出,19:20左右安某某到访,停留十分钟左右,20:00左右因为其丈夫邱某某脚受伤,其与儿子和丈夫邱某某前往油坊镇瑞辉医院(郭氏骨科)治疗后回家未外出。

  3月3日,8:00左右其丈夫邱某某与前妻的儿子、儿媳和妹妹到家中探访,9:00左右其骑电动车到达杜楼村商贸街街口采集核酸,10:22左右前往杜楼村流动摊位买菜,10:24左右前往杜楼村流动摊位买豆腐,10:30左右前往杜楼村工业园区保雪蔬菜店买菜,10:40左右前往杜楼村金玉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11:00左右其丈夫邱某某的女儿、女婿、二外甥女来家探访,11:44左右其骑电车到杜楼村玉亮快餐店购物,11:50到杜楼村流动摊位处购物,11:55左右返回家中吃饭,13:4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杜楼村工业园区保雪蔬菜店买菜后返回家中,14:40左右利康药店员工李某某到其家送膏药,其从家中出来拿的膏药,14:45左右骑电动车前往杜楼村工业园区利康药店买药,15:10左右前往杜楼村亮丽明装门市购物后返回家中,17:15左右骑电动车前往杜楼村工业园区保雪蔬菜店买菜后返回家中吃饭,饭后无外出。

  3月4日,7:00左右高某某与郭某某在其家大门外和其夫妻二人简单交流后离开,20:30左右由其儿子驾车载其与丈夫、孙女一同前往杜家楼村采集点采集核酸后回家,21:00左右步行前往杜楼村工业园区利康药店购买膏药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5日,8:25左右步行前往杜楼村工业园区利康药店购买膏药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6日,9:30左右推轮椅带丈夫邱某某去村中核酸采集点做核酸检测,中途返回,后医护人员上门为其采集核酸。

  3月7日,8:00左右接到通知需要集中医学观察后在家,未再外出,12:00左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当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3月8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5:

  石某某,女,44岁,家住清河县园丁苑小区,经营门市地点在祥和大街安信羊绒检测中心,系确诊病例5的妻子、确诊病例10的母亲。

  3月1日,早上8:00左右自驾车从园丁苑小区去门市上班,上午10点左右驾车到许兰群诊所买药,然后回门市,中午在店内就餐;下午19:00左右离开门市,22:30左右自驾车回新世纪花园大儿子家中未外出。

  3月2日,早上8:00左右自驾车去门市上班,20:30其和丈夫驾车到荣味斋饭店吃饭,21:00左右自驾车返回祥和街东头站前社区排队采核酸后返回园丁苑小区家中。

  3月3日,早上8:00左右自己驾车去门市上班,晚上19:00左右被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月4日,15:30左右其小儿子(确诊病例10)发烧,其陪同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清河县人民医院,22:30左右其本人由负压救护车接回集中隔离点。

  3月5日-7日,在集中隔离点。

  3月7日,14:30左右因发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清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3月8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6:

  李某某,女,72岁,现住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系确诊病例18郭某某的妻子。

  3月3日-5日居家隔离未外出,由医护人员入户采集核酸。

  3月6日,上午居家隔离,下午其丈夫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3月7日,其本人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8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7:

  徐某某,女,35岁,现住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系确诊病例15许某某的母亲。

  3月1日,6:30至7:30骑电车载两个儿子送大儿子去谢炉庄永辉小学上学,8:30至9: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7:00带着孩子去本村张某某(确诊病例1)家玩;17:40回家去本村爷爷家玩;18:00返家时路过村中超市购物,到家后未再外出。

  3月2日上午6:30至7:30去杨二庄爱丁堡幼儿园送小儿子上学,园长的婆婆告知不开学,8:30至9: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17:00骑电车去东旺汽修购物,之后去卡扣大全拿货,19: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20:00左右去村委会采集核酸。

  3月3日至4日在本村封控未外出。

  3月5日,其小儿子许某某(确诊病例15)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一起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陪同。3月8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与以上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严格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外出;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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