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沙河市交警出行提示 沙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社会热点2022-09-28 04:39:10未知

  特别提示:

  根据的要求,自4月13日16时至20日6时,全市执行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①主城区。范围为钢铁路以东、京港澳高速路以西;②钢铁路以西区域;③经济开发区京港澳高速路以东区域,区域之间人员、车辆非必要不流动,避免人员、车辆在区域交界处停留造成拥堵,对疫情防控、交通秩序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沙河市疫情防控倡议书:

  1、做好个人防护。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测温扫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减少聚集活动。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亲人负责的态度,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3、非必要不出沙。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外出和返回时,请主动向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

  4、尽量减少流动。除必要的生产生活工作外,尽量待在家中,不串门、不扎堆、少走动。企业闭环管理、员工吃住在厂,降低传播风险。

  5、不信谣不传谣。通过权威途径获取疫情防控确切信息,坚决抵制各类谣言。

  6、主动接种疫苗。积极完成全程接种,共同构筑群体免疫屏障。

  7、做好健康监测。当出现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干咳等症状时,请主动拨打电话:0319-8802621,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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