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寻南和区阳性人员在我市密接的通告
2022年4月20日南宫收到邢台市南和区推送的《关于新冠阳性人员李某某、张某某在我市活动轨迹的协查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4月14日10时40分李某某、张某某一行8人从南和出发前往南宫,12时29分到达南宫中学,李某某孩子下车,随后李某某、张某某一行7人到锦绣花园A区门口北侧路东溢香园饭店吃饭,在柜台后的一个包间内就餐,13时23分付费后离开。
请上述时间段与新冠阳性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同时间段就餐及之后就餐人员主动向村庄(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管控措施,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19-516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