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非必要不返乡
1、倡导在外人员暂不来宁,特殊情况确需来宁的,一定要自觉遵守邢台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要求提前报备、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2、清明期间,提倡用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尽量减少或不到殡仪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祭扫。
二、返乡必须提前报备
1、外出拟来宁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属地或分包小区的县直单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宁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有阳性感染者或确诊病例的区县来返人员,不主动报备的,在宁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3、倡导社会各界群防群控,对此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200-500元(举报电话:5884219)。
三、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1、对发生迟报、瞒报、漏报影响疫情防控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有阳性感染者或确诊病例的区县来返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防疫措施的,县公安部门将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