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须主动报告?
答:涉及六类人员。省防疫办下发的有关通知明确,以下六类涉疫风险人员须主动报告涉疫风险地区旅居情况:
(一)经停涉疫重点场所。
(二)与感染者轨迹有交集。
(三)来自高中风险地区。
(四)有涉疫县(市、区、旗)旅居史。
(五)有涉疫市低风险县(市、区、旗)旅居史。
(六)根据河北省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的其他涉疫风险人员。
省防疫办将根据河北省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须主动报告的人员范围。
2、如何进行涉疫人员报告?
答:要主动报告。打开河北健康码,下拉点击“涉疫风险自报”按钮,进入填报页面,按页面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也可代他人报备。
3、报告后如何处理?
答:村医(社区医务人员)主动联系群众。群众自报信息推送至各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分配至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村医(社区医务人员)接收群众自报信息,按排查工作规范,立即主动联系自报群众,做出风险判定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