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魏县疫苗接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极特殊情况,魏县常住人口原则上一律在本地接种新冠疫苗,以确保疫苗接种全过程的安全、有效。凡在外地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及接种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和严重后果均由接种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凡谋划参与组织、宣传、接送、联系魏县人员到外地接种疫苗,扰乱全县疫苗接种工作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魏县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罚。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在村庄、小区卡口开展“三码联查”,切实做好尚未接种第一剂次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凭接种证原件核销接种任务数),禁止扰乱全县疫苗接种工作良好秩序。对扰乱接种秩序的个人和单位,一经发现,魏县纪委监委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全县广大居民要积极举报,如有发现县外人员到魏县组织、接送人员到县外接种的均可在第一时间拨打魏县防控办电话0310—3392202举报反映,一经查实后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励按照第一举报人认定发放,并为举报者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