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衢州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来了

社会热点2022-09-26 13:31:19佚名

  1.取消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

  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业务内容

  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更改基本电费计收策略的业务。其中,基本电费计费策略包括按变压器容量、按实际最大需量和按合同最大需量三种,按容量计费标准为30元/千伏安/月,按需量计费标准为40元/千瓦/月。

  现行政策: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办理,从下一个抄表周期生效;变更后应在3个月之内保持不变。

  临时扶持政策:取消“变更后3个月之内保持不变”限制,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可按月申请变更。

  解读: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因疫情引起的产能不足和市场波动,灵活调整用电方式,客户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预期,及时向供电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减少基本电费支出。

  2.取消暂停时间要求限制

  暂停业务内容

客户在正式用电后,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为了节省和减少电费支出,需要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的一种变更用电业务。一般多为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为了减少基本电费支出而申请。

  现行政策:提前5个工作日由客户提出申请,申请暂停用电时间每次不得少于15天,暂停时间少于15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临时扶持政策: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取消每次暂停时间不得少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基本电费。

  解读:为帮助企业有效解决短时间内,因开工不足造成实际用电需求减少而多负担基本电费的问题,方便其灵活制定开、停工计划。在疫情防控期间,放宽收资要求,并且两部制电价客户均可按“天”办理短期暂停用电业务。对于已办理变压器暂停的客户,以实际恢复时间计收基本电费,无需办理变压器暂停延期业务。

  3.减免医疗场所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要求

  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客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按规定一次性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现行政策

  临时扶持政策: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解读: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因疫情引起的产能不足和市场波动,灵活调整用电方式,客户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预期,及时向供电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减少基本电费支出。

  4.取消合同最大需量客户基本电费加收规定

  合同最大需量的定义

  由供用电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核定值,并依据该值进行电费的计算收取。

  现行政策: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当月最大需量超过需量核定值105%的,超过部分的基本电费加倍计收,未超过部分,按核定值收取。

  临时扶持政策: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而扩大产能的企业当月实际最大需量超过约定值105%时,超过部分按照实际需量计收。

  解读:为了帮助短期内因抗击疫情需要临时扩大产能的企业减轻负担、降低用电成本,对此类客户,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该类企业需政府认定,加收部分后续由供电公司作退费处理。

  特别注意

  1.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月1日至4月30日。

  2.抗击疫情扩大产能客户名单由政府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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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电费  ,客户  ,疫情  ,合同  ,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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