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证明申领办法:
由离余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所在园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出具放行证明。
放行证明使用场景:
离余人员持放行证明可以选择在余江辖区内高速收费站上高速、在余江火车站乘车、乘坐余江至鹰潭北站高铁、余江至鹰潭火车站专班离余。
卡口放行注意事项:
1、离余人员审批事项中需注明出行人员、出行方式及出行车辆车牌号。
2、各卡口查阅放行审批单人员及车牌号无误后,准予放行。
3、乘坐高铁和火车的离余人员必须凭所在乡(镇、街道、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的放行证明过卡口、进车站,没有放行证明的一律无法进站,所产生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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