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椒返椒人员分类管理的通告(第28号)
所有新来椒返椒人员应在到达居住地后3小时内主动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企业于当天将返回员工情况汇总报所在街道(镇)。
不主动、不如实报告情况,影响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指挥部将视疫情变化调整分类管理措施。
说明:
1、有明确工作的人员:指在椒所在企业已经核准复工复产的员工,需提供在椒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
2、自有产权房:包括住宅、办公商业用房、企业厂房等房产;
3、根据疫情风险评估,指挥部将适时调整区域分类。
附上:
椒江各街道(镇)联系电话
椒江区各社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