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2号)
为强化疫情防控,方便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正常出行,现具体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统一使用“健康码”及“绿色通行证”作为通行凭证,其他通行凭证自2月27日零时起作废(复工复产人员进出企业按原规定执行)。
二、“绿色通行证”和“健康码”的“绿码”具有同等效力,持有人可在路桥区内正常出行。
三、老人、儿童等无申领“健康码”条件的人员,先由家人代为申领“健康码”后,再持“健康码”的“绿码”申领“绿色通行证”。原则上由户籍地村(居、社区)审核后,向属地镇(街道)申领;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自行前往申领的,经户籍地镇(街道)同意后,可委托居住地镇(街道)代为办理。
四、各村(居、社区)、小区、市场、商场等对持“健康码”的“绿码”或“绿色通行证”人员,一律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拒绝其进入,一律不得限制其租赁房屋,一律不得阻拦快递人员进入。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