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餐饮环节疫情防控

社会热点2022-09-26 06:48:08佚名

  玉环市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 加快复工复业工作指引

  一、复工条件

  必须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让每个员工知晓全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通知返玉员工取得健康码。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

  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对于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必须建立单位疫情防控组织,并在入口处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必须备好测温计及充足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二、用餐人员管理

  用餐人员须凭获得的绿色健康码进店消费。

  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指挥部或防疫部门报告。

  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店。

  用餐人员进店要文明就餐,保持间距,不大声喧哗,不近身敬酒,不在餐厅闲聊、打牌等。

  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每桌至少登记一名就餐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三、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指挥部或防疫部门报告。

  强化单位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四、营业场所管理

  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规范就餐安排。禁止接待大规模集体聚餐,大堂、大厅就餐人数不超过可容纳用餐人数的三分之一。大堂食客同向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

  避免交叉感染。必须提供公筷、公勺。

  及时消毒清洁。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

  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得营业。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单位,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五、采购和加工管理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六、落实管控和服务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组织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有序开放,并加强疫情防控的日常监督管理。

  落实监管和服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地,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复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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