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境外人员隔离政策一览 浙江台州境外人员隔离政策一览表最新

社会热点2022-09-26 04:44:03佚名

  2021.01.05丨入境人员,采取“14+7+7”健康管理措施

  由于境外疫情相对严峻,眼下我市将按照省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该阶段的“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期满后要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呈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其中,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注意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工作联系人,并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2020.09.14丨将新增城市满足由上海转接到浙江的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需要

  随着国际航班陆续恢复开通,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对在上海空港口岸入境、目的地为苏浙皖的人员采取两地转接隔离模式,前阶段是“7+7”模式。

  其中,来浙人员前7天安排在上海市指定的金山区、松江区隔离点,随后闭环转运至嘉兴市隔离点再集中隔离7天。该模式将因上海国际航班数的持续增加,相应地缩短在沪隔离时间,并相应延长来浙隔离天数。沪浙两地合计隔离期满14天,经新冠病毒检测阴性后将解除隔离,允许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前行目的地。近期浙江还将新增城市用于满足由上海转接到省内的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需要。

  集中隔离是全封闭性质的,并不对当地造成过多的疫情防控压力。随着浙江城市的机场国际航班陆续恢复,像杭州市作为第一入境地,按照首站负责制原则,就承担对相关航班所有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的管理责任。虽然因此连续增加了输入型病例,但都是与外界隔绝的,没有造成二次感染。可见,只要严格执行既有的防控措施,风险是可控的,能彻底切断传播途径。借此机会,也十分感谢杭州、嘉兴等市顾全大局,着眼于全省“一盘棋”,加强统筹协调,为巩固全省疫情防控向好态势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03.26丨对来自所有国家(地区)入境人员一律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随着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各地要把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重中之重任务,全面落实精密智控机制。对来自所有国家(地区)入境人员,一律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鉴定后,可实施人员陪护。

  公告全文》》浙江省疫情防控责任令第3号

  2020.03.18丨《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类入境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公告全文》》浙江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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