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山回台州需要做核酸吗?
答:从佛山中高风险地区来台返台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期限的其他区域及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珠海区、佛山市禅城区、深圳市盐田区等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人员,须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须前往县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持有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广州市荔湾区(中高风险地区除外)的来浙返浙人员, 除严格落实“3+14”健康管理措施外,在来台返台后的第3天,再增加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