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暖心”慰问。向全市所有新“嘉”人发出一封《节日慰问信》,人社干部在春节前开展一次以鼓励外来员工在“嘉”过年为主题的慰问活动,让大家倍感“嘉”的温暖。
落实“暖心”补助。鼓励新“嘉”人的老乡来嘉过年,疫情期间,首次来嘉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嘉缴纳社保满3个月,将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的补助。
发放“暖心”补贴。疫情期间,企业招用首次来嘉就业的市外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嘉缴纳社保满6个月,将给予1000元/人的补贴,用于支持招用新“嘉”人。
开展“暖心”培训。支持企业在春节期间对农民工实行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按每人每课时25元,每人每次不超过1200元进行补贴,帮助新“嘉”人提升职业技能。
给予“暖心”支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支持企业留住新“嘉”人。
加强“暖心”协作。疫情期间,对介绍20人以上省外员工首次来嘉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嘉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机构,给予200元/人的补贴,用于服务新“嘉”人。
创新“暖心”举措。疫情期间,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市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保满3个月,按500元/人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10万元,用于引进新“嘉”人。
营造“暖心”氛围。全力保障新“嘉”人的各项合法权益,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加班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对生活困难的员工及时给予帮助,营造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