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8月8日,我市接上级疾控部门协查通报,一名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黄某)流入我市。市疫情防控办立即进行研判,并按规定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黄某及部分次密切接触者(黄某的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8月8日晚,黄某首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通报该密切接触者黄某的相关轨迹,并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1.8月4日12:33黄某从台州市温岭高铁站,乘坐D3142次列车(11车15A座)于15:08抵达海宁高铁西站,期间与黄某同车厢的乘客。
2.8月5日19:23黄某从海昌路站进站,乘坐杭海城际铁路至长安东站,于19:55出站,期间在上述时间段乘坐城际铁路的乘客和上述站点活动的人员。
请以上人员立即向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73-87017263)或村(社区)报告,尽快到就近的镇(街道)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前往时全程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日常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