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为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切实防止冬春季及春节期间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可能引起的人员交叉感染,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现就有关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入境集中隔离满14天及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海宁人员的“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仍处于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的人员应立即进行集中隔离。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满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二)各镇(街道)要按照规范、安全的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场所,成立由镇(街道)、医疗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的管理小组,细化隔离管控方案,明确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人员职责任务、规范操作流程等内容,做到定点、定人、定责任。
(三)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属地镇(街道)承担。
海宁:鼓励引导企业员工留在海宁过年
要绷紧严防死守的责任之弦,全面紧起来、严起来;要落实持续加码的管理举措,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服务管理,鼓励引导企业员工留在海宁过年;要确保按时高效的疫苗接种,加强统筹协调,稳妥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要保持慎终如始的防控举措,落实重点单位防疫责任,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普及防疫知识,继续交出防疫高分报表。
拓展阅读
南湖:非必要不离嘉
1.尽量选择留“嘉”过年。全区各企业在嘉外地员工要尽量选择就地过节, 非必要不离“嘉”,倡导网络问候、远程拜年。凡必须离嘉返嘉的员工,企业要合理安排错时出行,落实防疫措施,注意旅途安全。
2.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全区各企业要尽早统筹力量,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做好留“嘉”人员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安排,为留“嘉”过年职工群众营造温馨的节日氛围。
3.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风险。各企业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多运动、少聚集,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人员聚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