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尤其是春节期间,要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
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春节期间取消非公务出境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