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1.落实健康管理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嘉返嘉,如已来嘉返嘉的,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来自陕西西安市、宁夏银川市、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湖南长沙市、贵州遵义市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对甘肃省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伊宁市、新疆生产建设乒团第4师来嘉返嘉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
2.自觉主动申报
自10月9日以来,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嘉返嘉人员,以及发现自己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或住宿宾馆进行报备,并按要求主动配合接受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持续关注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