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我区企业坚守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婺城缴纳社会保险的非金华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
对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对企业包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包车费用6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返岗就业的外来员工,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