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社会热点2022-09-24 23:25:17未知

  申报对象和要求

  电子商务培训机构

  已成立并至少运营6个月以上时间,概念性、规划性或未建设的情况不予接收。

  培训机构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拥有专业稳定的师资培训团队,已开展电商相关培训10场以上。

  电子商务实践基地

  已成立并运营6个月以上时间,概念性、规划性或未建设的情况不予接收。

  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拥有专业稳定的业务团队。

  申报提交的材料

  电子商务培训机构

  为《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申报表》和《各市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实践基地)推荐》;主体信息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团组织登记书复印件;培训场地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文件复印件;其余佐证材料,如取得办学资质的提供教育部门提供的相应证书复印件(非必须材料);专兼职师资清单及师资个人资质证书(学历学位或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培训场地设备清单;近一年来的电商培训情况及企业规模、招生渠道等清单。

  电子商务实践基地

  为《实践基地基本情况申报表》和《各市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实践基地)推荐》;主体信息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团组织登记书复印件;培训场地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文件复印件;其余佐证材料,如企业介绍主营业务、商务模式,平台销售比重/平台年度交易额等(产业基地介绍基地经营模式相关内容)材料,实践所需的设备基本情况,企业相关资质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

  将申报表及其他佐证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于 2022年3月20日前发至邮箱:ywscfzw@163.com;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3月21日前交至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电子商务科。

  经市场发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本文标签: ,材料  ,复印件  ,电子商务  ,培训机构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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