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发放餐饮消费券发放标准及使用规则

社会热点2022-09-24 13:23:03佚名

  2020年12月16日起,温州鹿城区发放餐饮消费券!本次活动按照“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的原则,开展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激发市民餐饮消费热情。

  发放金额:本次餐饮消费券每张价值188元,可在单次满888元时抵扣188元。第一批已经在2020年12月16日发放

  领取方式

  消费者可在“支付宝”移动App首页专区入口点击鹿城区餐饮消费券活动标识进入页面,并通过抽奖方式领取消费券。

  温馨提示:消费者可在“鹿城区餐饮消费券活动”页面查看抢券攻略。

  使用规则

  1.消费者领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进行消费。

  2.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

  3.如申领消费券后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4.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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