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图书馆纸质图书实现通借通还最新消息

社会热点2022-09-24 12:34:25未知

  根据《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及“满意图书馆”要求,温州市图书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按照省里的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提升工作,正式开通了“通借通还”业务,即:

  在温图借阅的书籍可以去浙江省图书馆或省内其他城市公共图书馆还书;

  在省内其他城市公共图书馆借阅的书籍,可以到温图还书。

  在实现通借通还功能的流通点,读者还可通过“信阅服务”办理读者证,实现便捷借还书。

  这些常见问题回复来了

  1、什么是“通借通还”?

  “通借”是指读者可以不受区域限制,就地借阅县区及以上公共图书馆的可流通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将所借文献归还至省内任意县区及以上公共图书馆。

  即读者能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公共图书馆借书,还书到温州市图书馆;也能在温州市图书馆借书,还书到省内其他城市的公共图书馆。需要注意的是,归还后的他馆文献,暂不提供再次借阅。

  2、什么是“信阅服务”?

  支付宝芝麻信用积分达到550分以上的中国居民,可免押金注册开通文献借阅服务。

  温州读者可通过“瓯江分”提高自己在温州市图书馆的借阅数量。

  3、在哪里可以还书?

  非本馆书籍归还温州市图书馆,可在市府路温州市图书馆二楼大厅柜台和园西巷温州市图书馆少儿馆一楼大厅柜台由工作人员完成还书操作。

  4、通借通还文献赔偿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馆收藏的1949年以来提供外借的文献资料。读者在利用文献期间,如有毁损、遗失文献的行为,原则上须按本规定作出赔偿。

  一、遗失、损毁信阅平台新书(书商直供)须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抵赔。

  二、遗失、损毁其它外借文献,须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或经协商,以新版本的文献资料抵赔,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1.期刊:按原价赔偿。

  2.视听文献:损坏或遗失整套光中的一张或数张,按全套光盘原价赔偿。

  3.中文图书:

  (1)10年内(不含10年)出版的,按文献原价赔偿。

  (2)10年(合)-20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原价的5倍赔偿。

  (3)20年(含)以前出版的,自第20年起,按原文献的5倍并每提前一年增加50元赔偿。

  4.外文图书:按文献原价的3倍赔偿。

  5.特殊情形:

  (1)未标明价格的文献,参照同类文献价格后,按上述规定赔偿。

  (2)成套多卷本文献不能单册购买的,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以全套价格赔偿。赔偿时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计赔。

  (3)对无法确定出版年代的文献,由图书馆组织专家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处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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