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涉外婚姻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实行网上预约制。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前2-30天,通过温州民政公众号、浙里办婚姻预约时段,分批分段进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婚姻登记与服务事项,减少人员逗留时间。
二、实行材料预审制。通过预约系统婚姻登记材料预审、线上指导,缩短婚姻登记当事人的现场办理时间。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初审后与申请人联系,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约定办理时间。材料不齐或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相关补齐事项。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境外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来温人员管控,严格执行“14+7+7+7”(14 天集中隔离+7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健康观察+7 天日常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所有出省回温和省外来温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需在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综合服务点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四、加强登记场所安全防护。进入婚姻登记场所的婚姻当事人、特殊群体的陪同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温州健康绿码”,配合测温筛查和行程核验进入办公场所。若有发热等症状的,延期办理。即日起,暂停开展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温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