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公安局关于提供拐卖、失散儿童等线索的有奖举报通告
一、有奖举报内容
1.提供拐卖、拐骗儿童犯罪线索的。
2.提供收买、收养来历不明儿童线索的。
3.提供拐卖案件犯罪嫌疑人查经属实的。
4.提供其他疑似来历不明儿童线索的。
5.本人要求寻亲或收买、收养人自行提供线索的。
二、奖励标准
1.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拐卖案件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2.提供线索,经公安机关查找,成功使被拐儿童认亲成功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3.提供线索,经公安机关查找,成功使失散儿童认亲成功的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三、举报方式
拨打110或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举报。
四、责任追究
1.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对于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收买人、收养人自行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或者情节特别轻微的,免于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线索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2.多人提供同一条线索的,以最早提供线索者为准。
3.对举报提供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经过认定后,公安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依照奖励办法兑现奖金。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泰顺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同时,也请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和疑似被拐人员主动联系110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受免费DNA信息采集及相关信息补充完善工作。让我们携手帮助那些孩子早点回家、认亲!
泰顺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