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
春节长假即将结束,为统筹指引做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2年企业平安复工,经济一季度“开门红”。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精心做好复工复产服务
一是做好返岗前员工健康管理,属地街道要督促企业对每个员工情况进行建档,确保来温前14天不再跨地市流动,并按要求做好健康打卡。同时,要引导返岗员工返温前扫“温州防疫码”,填报“返温来温预申报”小程序,同步做好核实确认工作,确保返温员工“底数清、基础实、管控准”。针对来经开区务工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各地可建立返温联系点,通过租用大巴车沿线组团式“点对点”接送返岗员工,降低返程途中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依托温州防疫码、微网格等途径,对所有返温员工按照防疫措施进行分类管控,核对员工假期行程、健康状况;返温后核酸监测等情况,要求所有外省返温员工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待核酸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安排有序上岗。
三是属地街道要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抓好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企业做好六个100%,即上岗前核酸检测率100%、温州防控码正常率100%、员工健康建档率100%、防疫知识知晓率100%、个人防护到位率100%、进口物品防控率100%。
二、持续加强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要加大辖区内企业进口物品排查力度,全力引导企业严格防范进口原材料、设备、食品成为病毒传播媒介。要按照(市防控办〔2022〕8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相应管控措施。
二是要全面加强物品和环境消毒。要加大对进口物品外包装、运输工具、冷冻冷藏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同时,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核酸监测。
三是要全面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告知进口物品可能发生“物传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指导企业要按照《浙江省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试行)》等3个物防工作指引和《温州市入境物品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温防办〔2022〕11号)文件要求,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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