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开展温州防疫码—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通告

社会热点2022-09-24 06:09:24未知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2年第8号)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温州防疫码—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 告

  为进一步提升“温州防疫码”的检验和通行效率,依法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温州防疫码—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服务中心、商业综合体、宾馆、旅馆、餐饮酒店、饭馆、小吃店、美容美发场所、公共浴室、桑拿洗浴场所、超市、农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酒吧、棋牌室、教育培训中心、文体场馆、杂货店和银行等人员较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各相关场所的经营者与管理者应在属地街镇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主动配合申领带有地址标签的“温州防疫码—场所码”,并将该码张贴于公共场所入口显著位置,安排专人引导、监督进入人员扫码核验。发现进入人员扫码后展示的防疫码为红黄码或者行程卡为红叉的,应当谢绝其进入并立即联系属地街镇防控办;对显示“限制聚集”以及不配合扫码验证的人员,应当谢绝其进入场所

  对老人、小孩或其他因故未携带、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群体,可安排人员使用“温州健康码扫码工具”小程序,输入身份证号码在线核验“温州防疫码”状态,或输入身份信息在线登记后,根据后台反馈的信息予以处置。

  三、广大市民群众请积极配合“温州防疫码—场所码”的扫码查验,进入相关场所时使用支付宝、微信、浙里办等软件的“扫一扫”功能进行扫码,跳转到防疫码页面(该过程中可能需要按提示输入查询行程短信)表示扫码核验成功。

  四、对不按要求申领、使用“温州防疫码—场所码”的各类公共场所及经营者,相关行政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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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场所  ,防疫  ,温州  ,人员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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