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5月7日
坐船来宿政策:
1. 过境船舶非必要不登陆、不搭靠。对确需下船的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体温检测正常,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抗原检测阴性后由属地执行“3+11”或“7+7”健康管理措施;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进行核酸采样,抗原检测阴性后由属地执行“3+11”或“7+7”健康管理措施。
2. 来(返)宿船舶,船上人员原则上不上岸。对来自重点地区船舶,人员确需下船的,健康码、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体温检测正常,现场进行核酸采样,抗原检测阴性后由属地引导至健康驿站实行闭环管理。对来自其他地区船舶,人员确需下船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体温检测正常,现场抗原检测阴性后方可通行;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进行核酸采样,抗原检测阴性后方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