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单位计算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至的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有关规定,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