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涟水关于苏州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通知(2月10日)

社会热点2022-09-22 01:33:03未知

  关于做好苏州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2 月 10 日上午,苏州一企业在例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苏州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所有来自或途经苏州市来涟人员,应在抵涟后尽快且不得超过 12 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加强对苏州市来涟人员主动排查,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自 2 月 7 日起,对与苏州市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对 2 月 7 日后有苏州市工业园区、吴中区等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行 7 天(自离开苏州市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第 1、3、7 天各检测1 次)。

  二、2 月 7 日以后其他有苏州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涟返涟人员,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括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的,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在我县旅居,须进 行 7 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县 72 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 24 小时以上)。

  三、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 2 月 11 日起,于每日上午12 时前,将《苏州市来涟返涟人员自排情况信息表》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89707567,邮箱:756324644@qq.com。请“两站一场”、商超、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按要求落实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本文标签: ,苏州市  ,核酸  ,指挥部  ,人员  ,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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