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通话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411-84590623
报名对象
1.大连户籍且申请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各科成绩均已合格者;
2.在大连缴纳社保或持大连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中申请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各科成绩均已合格者;
3.驻连高校在校学生中申请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且国考笔试各科成绩均已合格并自愿参加校外报名者。
4.教育部第51号令《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应接受测试的除上述外的其他人员。
包括:在职中小学(幼儿)教师;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现役军人);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可由单位组织进行集体报名,集体报名人数不应少于30人。
按照辽政发〔2008〕44号文件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因此我市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一是非本市户籍考生(在大连缴纳社保或已办理大连居住证除外);二是驻连省部属高校及民办高校的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即上述第3条规定外的学生和教师,此类人员普通话报名工作由本校组织,由省级部门统一安排测试,具体报名工作请咨询本校负责部门)。
相关费用
1.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大连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部负责,根据辽政发〔2008〕44号文件和辽教发〔2010〕52号文件规定,测试费由大连市级财政承担,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测试费等。
2.本次考试提供证书快递服务,快递为到付,考生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