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市范围内运行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外市途经史,可有序通行。
二、对目的地为淮安,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无星号的,可有序通行。
三、对目的地为淮安,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行程码”有星号的,由管控地引导货运车辆至集中查验点登记采样后,符合防控要求的,可有序通行。
四、对目的地为淮安,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但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根据引导在集中查验点接受查验,严格做好货运车辆消杀和司乘人员个人防护。在货物接收单位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由专人专车全程护送,封闭管理,全程不下车、无接触,即来即走,不得在卸货以外区域逗留。
五、对自低风险地区来淮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如“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行核酸采样后按指定线路运输、指定地点装驳、司乘人员不下车的情况下,对司乘人员不执行“3+11”管控政策,对车辆消杀后允许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