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候车室复工卫生监督指南

社会热点2022-09-21 16:27:29未知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候车室复工卫生监督指南

  1、准予复工的候车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2、候车室所属车站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3、应加强人员防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确认身体状况良好,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工作人员上岗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配戴口罩。

  4、旅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候车室。未佩戴口罩的,不予其进入场所内。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时应及时带至应急区域,暂时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就近医疗机构或疫情防控部门。

  5、候车室内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6、所有人员乘坐电梯时注意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密集过多。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7、做好候车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每天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室内物体表面(座椅、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洁具、公共垃圾桶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8、候车室内洗手设施应运行正常,配备手消毒剂、洗手液。

  9、要在场所内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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