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指南

社会热点2022-09-21 16:26:57佚名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指南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在公告栏公布。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强化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要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采取网络培训、事故警示等形式,加强新招、调岗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做到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全覆盖。要以《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基础,针对岗位操作基础知识、职业卫生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复产职业卫生要点等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建立培训教育台帐。

  3、加强职工职业健康防护。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结合防疫需要,还应该为劳动者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按照规范要求处置。

  4、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针对新招录、新上岗的员工安排一次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委托在江苏省原有取得资质(有效期内)或已按新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新招录、新上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规处理。

  5、维护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进行一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全面检查。用人单位要确保相关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特别是要加强对报警设施、通风排毒除尘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抽风排毒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按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6、加强原辅材料管控。必须了解所用有机溶剂等生产原辅材料的成分及其职业病危害特性,禁止使用“三无”或不合格原辅材料;所使用的有机溶剂要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中文说明书(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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