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诊审批表》、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有效原始机打发票;
二、门诊:
1. 门诊大病: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
(2)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相关病种的病理报告、出院小结等原件及复印件。
2. 门诊慢性病: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2)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相关病种的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一年来(病史至少满12个月)的相关病种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
注:其中慢性心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需提供最近一年的住院材料
三、报销比例
凭上述相关材料于出院后本年度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