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活动提醒
1、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从严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规模,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2、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应最大限度压缩规模、时长,50人以上以及有市外人员参加的活动,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向举办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3、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应向属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需向属地村(社区)提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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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出行管理
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连、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疫情报告的地区和所在设区市。提倡就地过节,减少出行尤其是跨省出行。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出现疫情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旅游团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职工出行管理,不安排中高风险地区来连返连人员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