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各专项组,县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对全县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如下:
1.调整社区管控政策。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自3月25日零时起解除封控区、管控区的封控管控。封控区解除封控后,实施7天过渡期管理,过渡期落实“只进不出、不得聚集”管理要求。管控区、防范区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县内各村、小区从严从紧有序管理,实行“一个卡口”进出,村民、居民配合做好“两必须四必查”(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测量体温,行程码必查、健康码必查、核酸检测证明必查、疫苗接种情况必查,下同)等防控措施后可有序进出。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及时上报并落实管控措施。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继续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2.继续加强交通管控。对外交通,把“外防输入”作为管控重点,对进出我县的车辆、人员继续执行查验两码、测量体温和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管控政策,对来自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施劝返。各有关乡镇(场)要认真参照县级查验点的管控政策要求,继续按照管控责任分工,加大与县外接壤的镇村卡口、村庄道口、田间小路、水路的值守巡查防控力度,坚决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对内交通,县内各乡镇(街道、场)、园区以及村组之间有序放开,逐步恢复流通。对我县经常从事跨县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对货运车辆及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供通行便利。
3.有序恢复农业生产。要抢抓农时,积极开展春耕春种,保障农业生产物资正常流动、从事农业生产人员有序通行。
4.分类实施服务业复工复产。商超、宾馆酒店、农贸(批发)市场和母婴店(婴儿洗浴除外)、干洗店、理发店、车辆修理、汽配门市、手机修理店、五金建材、快递外卖、家居行业等店面,在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和人员管理“两必须四必查”等防控措施下,可有序恢复经营。经营时,要严格限制人员流量。宾馆酒店等住宿单位发现有14天内涉疫地区旅居史来县人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餐饮店、烘焙店继续暂缓堂食;文化场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健身场馆、旅游景区、公园、宗教场所、影剧院、书店、酒吧(茶吧)、网吧、KTV、游戏厅、台球室、美容美体院、瑜伽馆、舞蹈房、浴室、足浴店、保健按摩店、麻将馆、棋牌室、儿童游乐项目、服装鞋帽、租赁行业、中介行业、珠宝首饰、奶茶店、线下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娱乐、经营性场所暂缓对外开放;集市、集会、促销、大型展会、大型人才招聘会等各类人员集聚性活动暂缓举办。
5.有序恢复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两必须四必查”等防控措施。机关食堂提倡分时分餐,暂不开放堂食。各级为民服务窗口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金融、通信、电力、燃气、供水等民生服务经营网点恢复正常营业,提倡改进服务方式,可网上办理事项尽量推行“网上办、不见面”。
6.分步恢复学校线下教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分批次、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时间由县学校防控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统筹安排。
7.有序恢复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多渠道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开展预约挂号,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恢复预防接种服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除外)。全县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暂缓开展诊疗服务。
8.有序恢复建筑工地施工。建筑工地在做好消毒和“两必须四必查”等防控措施下,由县住建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场)、园区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进行复工条件审核,审核通过后有序恢复施工。施工时,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工地内部环境卫生和人员进出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东海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