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连云港市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一览

社会热点2022-09-21 02:36:54未知

  《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推动实体经济加快恢复 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

  一、《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聚焦市场主体“痛点”“堵点”“难点”,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和财政可承受能力,以最大诚意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增强底气、渡过难关,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的坚定立场。主要包括9个部分、50条具体条款。

  一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主要包括税款延期申报、统筹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扶持“上云用数赋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扶持科技企业发展、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展大规模退税、房租减免、返还工会经费、推广数字产品和应用等11条政策。

  二是加大财政奖补支持。主要包括保供企业补助、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风险补偿基金贴息、加快资金兑现速度等4条政策。

  三是继续强化金融支持。主要包括争取再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优惠、扩大直接融资、降低贷款风险、信用豁免、促进银企对接等6条政策。

  四是支持企业稳岗促就业。主要包括失业保险返还、缓缴社保费、降低医保费率、落实培训补贴等4条政策。

  五是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主要包括促进餐饮业恢复、定期核酸检测补贴、争取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开发疗养产品、减免车辆通行费、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推广保证金保函、举办促消费活动等8条政策。

  六是加强外贸企业帮扶。主要包括参展补助、优化运输结构、鼓励出口转内销、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力度、开展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等5条政策。

  七是着力缓解价格上涨压力。主要包括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鼓励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等2条政策。

  八是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主要包括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开通紧急采购和资金支付绿色通道、清理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账款等3条政策。

  九是持续优化提升服务。主要包括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放宽“住改商”政策、推行电水气暖业务联合办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完善“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推广“苏企通”平台应用、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等7条政策。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特点

  一是落实上级精神,强化政策集成。政策措施精准对接国家和省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政策条款,以“苏政40条”为主要框架,充分吸收吸纳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 进一步稳外贸若干措施的通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等文件精神,同时吸收借鉴其他地区创新举措,精心谋划我市“自选动作”,集成化发布,方便企业全面掌握、便捷享受,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是呼应企业诉求,突出尽力而为。紧紧围绕抗风险能力弱的小微商贸企业、小微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精准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在支持力度上,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的原则,对上级文件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更实,所有政策惠企力度均不低于国家、省级标准。

  三是注重贯彻落实,操作更加简易。每一项政策举措都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确保企业可对号、基层易执行、落实有保障。对需市级审核事项,同步编制、发布实施细则,其余条款均采取“免申即享”等方式,无需企业申报,实现快速审核、快速拨付。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为使政策清晰明了,便于企业快速查询、便捷享受,我们编制了政策实施细则,从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材料、政策咨询等方面对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细化。主要分为6个部分、18个具体细则。

  一是减税降费类,主要包括企业延期申报税款、企业缓缴税款、“企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留抵税额退还、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租金减免、“非国有房屋企业业主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减免”7个实施细则。

  二是财政奖补类,主要包括保供企业补助、扩大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范围、风险补偿基金贷款贴息3个实施细则。

  三是稳岗促就业类,主要包括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缓缴住房公积金5个实施细则。

  四是重点行业支持类,主要包括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个实施细则。

  五是外贸企业帮扶类,主要包括外贸企业补助1个实施细则。

  六是优化提升服务类,主要包括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1个实施细则。

  《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将在政务服务网“复工复产专区”及“连云港发布”等主流媒体发布,欢迎各市场主体查询了解、对照申报。

  我市出台助企纾困财政奖补政策

  我市助企纾困财政奖补政策,其针对性和含金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大直接补助力度。对疫情期间保障、配送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保供企业,按其提供的保供产品规模和售价给予适当补助。据测算,此项补助市区财政预计支出0.8亿元,将直接拨付给企业,用“真金白银”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二是扩大担保贷款规模。小微企业信保基金、富民创业担保基金等市级风险补偿基金(含国企设立),优先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骨干企业。对主动配合合作银行办理相关信贷业务涉及担保的,简化业务流程,取消反担保要求,并将担保规模在原规模基础上提高20%。据测算,市区小微企业信保基金、“小微贷”“富民创业贷”“苏科贷”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贷款规模在30亿元以上,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是加大财政贴息支持。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做大风险补偿基金业务规模,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对原风险补偿基金项下未到期贷款,给予3个月全额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客运等服务行业,承担疫情防控物资运输任务的物流以及农副产品相关行业,以及未享受上述风险补偿基金贴息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将根据实际受影响程度,参照享受贴息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只享受一次贴息补助。据测算,市区预计贴息支持额度在4100万元左右,将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

  四是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强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科技、文化旅游等各类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和兑现速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简化审批流程,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力争2022年上半年涉企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达到70%。2022年市级预算安排各类涉企资金1.7亿元,将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开展创新活动、加快转型升级,以及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文旅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等。

  我市17项减税降费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帮扶力度

  根据我市《政策措施》文件,我市将通过税费的退、免、减、缓等手段,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主要涉及17项措施。

  一、增值税方面,5项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2.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免征增值税。

  5.加大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六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起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其他企业延续原有政策申请退还一定比例的增量留抵税额。上述退税的时间、程序及具体要求可参阅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等相关文件。

  二、所得税方面,3项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2.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财产和行为税方面,5项

  1.2022年至2024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公交场站运营用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对因疫情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给予减免。

  四、社会保险费方面,1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险,其中旅游企业失业、工伤两险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企业缓缴期最长6个月。

  五、征收管理方面,3项

  1.对受疫情影响申报税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延期申报。

  2.对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税款,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全城通办”、“全程网办”,完善减税降费政策直达机制;网上申报、电子退库,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市工信部门打出“组合拳”为工业企业纾困解难

  本轮疫情以来,市工信部门在织牢企业防线、加快复工复产、加大困难帮扶等方面积极作为,目前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八成以上,工业经济加快恢复、势头向好,正在步入稳中有进的快车道。市工信部门重点从三个方面纾解企业困难、促进工业发展。

  首先,进一步加快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步伐。印发实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对各县区、功能板块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明确了复工标准和流程,加速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恢复年初工业发展的强劲态势。

  第二,全面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做好企业奖补和向上争取两篇文章。一是全面摸排市级工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重点对生产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展开帮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拨付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力争上半年专项资金下达超过70%。二是全力组织工业企业申报今年省级工业专项资金。考虑疫情期间企业信息不畅、申报不便等困难,我们将面向企业开展政策解读、专家咨询、申报指导等活动,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省级资金支持。

  第三,加快推动企业“智改数转”。抓紧推动两项工作。一是编排全市“智改数转”重点项目库,开展“智改数转”咨询诊断活动,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创建标杆示范,建设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以项目带动投入、以投入促进发展。二是拟定“智改数转”项目贷款贴息和有效投入奖补的实施细则,今年力争更多省级切块资金投向我市中小企业。同时,积极鼓励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本地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全面落实《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娘家”作用,在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发放应急转贷资金、清理中小企业账款等方面打出“组合拳”、跑出“加速度”,为全市工业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我市出台政策帮扶外贸企业

  在《政策措施》文件中,商务系统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外贸企业进行帮扶:

  一是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列入贸易促进计划的境内外展会的,给予展位费不超过5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

  二是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按当年实缴保费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我们将积极协调中信保江苏分公司,实行保费分期缴纳的便利措施。

  三是会同连云港海关、市贸促会等部门,广泛开展RCEP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帮助企业尽快掌握关税减免、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核心内容,使企业能够更好地享受RCEP政策红利。

  四是积极落实《江苏省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规定,在省商务厅的支持指导下,对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影响较大的外贸企业予以支持。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外贸企业帮扶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外贸稳中提质。

  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展会,帮助企业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优化环境促发展 问题清零解难题”系列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困难。

  三是协商中信保江苏分公司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为我市外贸重点行业、企业提供优惠费率。

  四是继续推进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快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孵化基地,培育认定一批市级重点企业,构建跨境电商人才培育体系,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

  我市出台措施支持企业稳岗促就业

  一是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去年的60%最高提至9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模式,人社部门将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补贴。

  二是减轻企业相关社会保险费用负担。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其中旅游、餐饮、零售企业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缓缴期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企业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尽快推动缓缴社保费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企业组织新录用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给予培训补贴。

  就业是民生之本,企业是稳就业的主体。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快速落实稳岗返还、降费率、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相关政策,全力帮助企业稳定岗位,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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