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牡丹江市回靖江人员的管理措施

社会热点2022-09-20 21:23:26未知

  一、主动报备

  1.11月28日至12月10日,来自牡丹江市的来靖返靖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靖返靖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2.12月11日起,拟自牡丹江市来靖返靖人员,来靖前应主动向我市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如实提供来靖日期、出发地点、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配合防控

  1.11月28日至12月10日期间,有黑龙江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青云小区、东宁市中心社区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靖返靖人员,居家等待村(社区)、单位联系120车辆,接驳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

  2.12月11日起,来自黑龙江牡丹江市高、中风险地区的来靖返靖人员,应于抵靖后第一时间主动至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前往集中隔离点,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11月28日后,有黑龙江牡丹江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来靖返靖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

  4.11月28日后,有黑龙江牡丹江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靖返靖人员,由村(社区)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无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配合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靖返靖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靖后,主动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2.密切关注进口冷链食品检疫信息,注意冷链食品安全。购买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做好个人防护。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3.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的卫生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的活动轨迹以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靖江市疾控中心值班电话:0523—80718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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