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范围:
由进口冷链禽类、畜类、水产品扩大至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含冷冻、冷藏)。
如何管理?
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必须通过“江苏冷链”系统登记。
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商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重量、数量等信息。
相应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等材料。
登记入口:
移动端: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冷链”小程序进行操作。
网页端:直接访问网页地址https://jsll.jszwfw.gov.cn/pc/
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2年5月1日起。
详询服务热线:400-156-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