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扬州段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扬州的长江干流及8个保护区都在常年禁捕范围。
长江扬州段8个保护区:
一、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二、射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三、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四、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五、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六、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七、高邮湖河蚬秀丽白虾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八、高邮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禁捕期间,将增强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水生生物管护巡查机制,组建专门管护队伍,吸收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协助开展巡查救护工作,构建群管群护格局,确保退捕水域常年禁捕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