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扬州的车辆和人员是如何管控的(扬州货车能进出吗)

社会热点2022-09-20 13:58:19未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出扬州车辆、人员相关管控措施的通知

  扬控发〔2020〕55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扬控发〔2020〕49号通告和扬府发〔2020〕1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对进出扬州的车辆、人员管控措施予以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及扬州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含鲜活农产品)和生产经营的运输、物流车辆,进出扬州需申领“通行证”。“通行证”由所运输物品涉及的扬州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登记采集相关信息,审核把关发放。“通行证”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交通管控组负责制作并发放到各地指挥部。

  各地对符合“通行证”申领条件的,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按需申领、即核即发。各查控点检查时要开辟绿色通道。

  二、对确因单位工作需要往返进出扬州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检查人员严格把关。同时,要劝导有关单位尽可能减少人员往返次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来扬、返扬的务工、复工人员,由各地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扬控发〔2020〕49号通告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

  四、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在扬州各临时集中安置点观察期满后,按扬控发〔2020〕38号文件执行;居家隔离的,由各乡镇街道参照扬控发〔2020〕38号文件中相关解除观察通知书样式出具证明材料。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小编贴士:

  您也可以回复以下关键字选择您所需要的内容:

  直接回复数字就好,不用加上【】哦,也可直接发送查询文字。

本文标签: ,指挥部  ,扬州  ,疫情  ,防控  ,工作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